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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实践 积极探索 深入推进会内监督工作

努力实践 积极探索 深入推进会内监督工作

——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监督委员会2015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6-2-18 作者:马培华 来源:民建中央 浏览次数:

努力实践  积极探索

深入推进会内监督工作

——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监督委员会2015年工作报告

(2015年12月17日)

马培华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

我受中央监督委员会委托,向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15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中央监督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的领导下,围绕本会十大和十届三中全会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民主建国会会内监督条例(试行)》,坚持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增强实效,注重健全机制,注重积极创新,不断进行理论和实践的探索,稳步推进会内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以增进共识为目标,加强宣传引导,巩固会内监督思想基础。中央监督委员会始终把统一会内监督思想放在重要位置,与时俱进,常抓不懈。采取召开会议凝聚共识、统一部署明确任务、组织调研分析形势、深入地方指导工作、强化宣传引导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全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对会内监督工作的重视程度,增加全会对会内监督工作的了解。各省级监督委员会在中央监督委员会的领导下,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灵活采用多种方式宣传会内监督的重要意义,为会内监督营造良好的氛围。民建上海市委监督委员会通过区级组织和直属基层组织负责人座谈会、市委网站、监督委员会《工作简报》等多渠道学习传达中央会议的精神,要求各级组织认真学习,提高认识,使广大会员更好地了解监督工作。民建江苏省委监督委员会把领导班子成员和其分管的工作纳入到监督的平台上,根据会章、会内监督条例等文件设计、发放调查问卷360份,收集反馈的信息,了解市级组织及领导班子成员履职情况、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落实情况、制度执行情况等,督促监督对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进工作。民建广东省委监督委员会为省委领导班子、机关各处室订阅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反腐倡廉教育读本》等书籍和专题片,警示和教育干部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

    (二)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强化顶层设计,完善会内监督体系。会内监督制度是各级组织开展监督工作的有力遵循,制度建设是会内监督工作重要的基础性内容。自本会开展会内监督至今,随着形势的发展,我们对会内监督的认识和推进会内监督的经验有了新的积累。中央监督委员会顺应新的发展要求,注重将成熟的经验规范化、短期的举措长期化、分散的制度系统化,着力完善监督制度体系,形成全方位、多渠道的有效监督机制。

今年,在借鉴中共党内成熟经验,认真分析民建会情,广泛开展调研,反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完成了三项具体制度的研究、制定和出台。一是民建中央十届第十五次主席会议通过了中央监督委员会起草的《民建中央关于建立健全省级组织领导班子述职评议会制度的意见》,对省级领导班子开展述职评议的范围、内容和要求进行规范;二是民建第十届中央监督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监督委员会关于对会内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对诫勉谈话和函询的对象、内容、程序、实施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为诫勉谈话和函询的开展提供了依据,丰富了会内监督手段;三是结合即将到来的各级组织集中换届的实际情况,中央监督委员会及时制定印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为保证各级组织稳定团结、顺利有效地完成换届工作营造良好的换届环境。这几项工作的完成不仅完善了会内监督制度体系,为采取多种形式的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也为地方制定制度提供了参考,从上而下带动制度的更新和完善,推动会内监督实现新的发展。

随着中共中央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本会也出现了部分会员违法违纪的新情况新问题,中央监督委员会本着稳妥谨慎、循序渐进、科学严谨、务实有效的原则,在深入调研、反复核实有关情况的基础上,启动对违法违纪会员的纪律处分,研究和规范纪律处分程序。按照会章有关规定,今年全会给予纪律处分共计6人,维护了会章和《监督条例(试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以完善组织体系为基础,提高队伍素质,提升监督委员会自身建设水平。组织体系建设是落实会内监督工作的基础,中央监督委员会高度重视,认真指导、稳妥推进,组织体系日趋完整,组织基础不断完善。

从组织机构上看,在全国30个省级组织全部成立监督委员会的基础上,总结经验,研究问题,稳妥开展市级组织监督工作,目前全会共有6个省的15个市级组织成立了监督委员会,监督机构逐步健全,监督网络逐渐延伸。

从办公机构上看,中央监督委员会认真指导各省级组织成立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各省级组织克服经费、编制、人员等方面的困难,努力为会内监督工作提供基础条件,今年新成立省级组织监督委员会办公室9个,截至目前,全国30个省级组织通过采取与内部相关部门合署办公等方式已经全部设立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保证监督工作有具体的落脚点和执行者,使监督工作能够持续有效地开展。

从人才队伍上看,会内监督干部是会的优秀人才、骨干分子,是开展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力量,其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一年来,中央监督委员会高度重视会内监督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监督干部的五种能力,全面提升监督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是思想上加以引导,增强监督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理论上加以指导,提高监督干部的理论素养;三是工作上搭建平台,促进交流,提高监督干部的工作水平。中央监督委员会还高度重视对承担会内监督日常工作的各省级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的培养,不仅邀请他们参加全国会内监督工作研讨会,今年9月,会中央还专门召开省级监督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会议,一方面对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进行具体指导,促进会内监督干部深入把握新思想新要求,认清形势,坚定信心,切实提高为会的自身建设保驾护航、贡献力量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另一方面也广泛听取大家对中央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建议,为中央监督委员会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实效搜集来自一线的声音。

(四)以全国会内监督工作研讨会精神为指导,狠抓贯彻落实,积极推动监督工作向纵深发展。去年11月,会中央召开民建全国会内监督工作研讨会,对如何开展好监督工作进行了中央层面的方向指导和实践层面的经验交流,还对会内监督的一些理论和实践中的老问题、新问题、模糊不清的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并达成共识,对本会会内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会后,中央监督委员会印发了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通知,要求各省级组织至少学习一条其他省级组织会内监督工作的先进经验。今年9月,中央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对各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统计检查,根据统计结果和中央监督委员会委员到各地调研的情况看,各省级组织对全国会内监督工作研讨会精神普遍高度重视,积极传达,认真贯彻落实会中央的部署。

一是传达会议精神。研讨会后,各省级组织按照会中央领导的指示精神,采取召开专门会议、印发文件、召开专题讲座等形式,迅速传达研讨会精神,研究会内监督工作。各省级组织以此为契机,认真梳理监督工作,研究务实举措,部分省级领导班子带头学会章、会史,学习监督条例和监督文件,学习会内监督工作研讨会精神,带头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推动监督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学习先进经验。采他山之石以攻玉,纳别水之址以厚己。各省级组织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适合本省实际的先进经验进行学习,并加以改进,使之成为推动本地监督工作的有效措施。到今年9月,全会30个省级组织共学习经验65条,每个省级组织都至少学习了1条先进经验,其中有10省级组织学习了3条经验,有1个省级组织学习了5条经验,各省级组织监督工作得到了有效推进。

三是落实“三个列席”制度。按照全国会内监督工作研讨会的部署,推动“三个列席”制度的落实:(1)不是中央委员的中央监督委员会委员列席中央全会制度。这一制度从去年三中全会开始实行,今年的四中全会继续执行。(2)省级监督委员会主任列席中央监督委员会全会制度。今年中央监督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将参会范围扩大到了各省级监督委员会主任,将中央的部署和各省的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3)不是省级委员会委员的监督委员会委员列席省级组织全会制度。通过列席全会,监督委员会委员们进一步了解会内工作的进展情况,掌握省委会履职情况,为监督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了有力条件。“三个列席”制度的实施,完善了内部监督体系,形成了连贯、有效的信息网络,畅通了上令下达、下情上达的沟通渠道,初步形成上下联动、全国“一盘棋”格局。

(五)以领导班子建设为抓手,突出工作重点,务求监督实效。领导班子建设是自身建设的关键环节,以领导班子建设带动队伍建设,是当前会的自身建设的重要着力点。中央监督委员会将会内监督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结合起来,带头推动会内监督工作。今年,中央监督委员会对会中央机关有关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查,支出符合相关财务规定。会中央驻会领导同志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增进共识。各省级监督委员会积极推动,狠抓落实,促进领导班子团结奋进,提高班子成员的履职能力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水平。

一是坚持省级组织领导班子谈心会、述职评议会两个有效手段,着重提高会议实效。会内监督开展以来的经验证明,谈心会和述职评议会两种方式的有效运用,对于加强领导班子思想和作风建设,促进会内团结,保证会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的贯彻执行,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今年,会中央从规范会议的程序、内容和要求等方面下功夫,会中央领导和中央监督委员会委员分赴各地督查指导,加大指导力度,着力提高会议实效。中央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对中央监督委员会委员的参会情况进行统计,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本会十届三中全会以来,山东、甘肃、四川、贵州、湖北、青海、北京、安徽、江西、河南、山西、河北、云南、辽宁14个省级组织先后召开领导班子谈心会共16次;山东、上海、河北、宁夏、陕西、内蒙古、海南、北京、吉林、甘肃、安徽、广西、江西、湖北、山西、广东、湖南17个省级组织相继召开述职评议会17次。其中,会中央领导和中央监督委员会委员参加的谈心会、述职评议会共计15人次。本届至今,30个省级组织全部开展了领导班子谈心会,27个省级组织进行了领导班子述职评议会,多个省级组织召开了多次谈心会和述职评议会。总体来看,会议质量比以往有明显提升,领导干部走过场的现象明显减少,谈心会和述职评议制度正在逐步向务实的方向发展,不少地方还对会议进行了优化创新。民建北京市委创新性地将领导班子述职评议会和谈心会结合起来开展,领导班子谈心会上,班子成员根据述职评议的结果,围绕反馈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摆班子和个人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改进措施和努力方向,取得良好效果。

各省级监督委员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市级组织领导班子谈心会和述职评议会的指导。民建河北省委监督委员会成立了两个工作组,分别由监督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带队,督导全省11个市级组织开展届中领导班子述职评议,同时与每一位市委委员单独谈话,掌握了真实情况,为领导的科学决策打下坚实基础。民建四川省委监督委员会委员分别赴成都、乐山、绵阳等地参加领导班子谈心会及述职和民主评议,会后填写《民建市州委领导班子谈心会监督工作情况表》,对谈心会和述职评议情况进行评价,签署监督委员会的意见。

二是将对领导集体履职情况的监督制度化、常态化。领导集体成员是否履职尽责,直接关系会的事业长远发展,也是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在部分省级组织率先开展对领导集体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的基础上,各省级组织积极学习借鉴,相继对领导集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履职监督,并对各种方式进行梳理,将行之有效的监督方法进行固化,形成制度,促进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履职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

(六)以会的实际为立足点,探索方式方法,拓宽监督途径。中央监督委员会加强对各级组织的分类指导,鼓励各级组织结合实际,勇于开拓,探索适合本会实际的会内监督新方法、新途径。各级组织围绕会中央的决策和部署,积极探索和丰富会内监督的形式和手段,涌现出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

今年是本会建会70周年,多个省级监督委员会围绕这一重点工作,切实履行监督职能,积极发挥监督实效。民建陕西省委监督委员会受省委会委托,将各地先进集体和优秀会员的推荐名单放在省委会网站上公示一周,在没有异议的情况下报主委会议研究。省监督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列席会议并针对会员关心的问题听取意见建议,全程监督推荐过程。这些措施确保了评选程序规范,公正透明,受到广大会员的好评。

民建山西省委监督委员会对全省10个市级组织和省直支部进行监督调研,听取他们的工作汇报,召开11个座谈会,与各市的市委委员进行个别谈话,查阅相关资料,对监督调研时发现的问题进行提醒,甚至提出批评意见,并提交专题监督调研报告。

民建山东省委监督委员会建立监督检查机制,落实督查任务。组成督察调研组先后到14个市委会和一个地区支部与市委会班子成员和支部负责人进行座谈,考察支部活动室和会员企业,对各市级组织及所属支部贯彻执行民建全国基层组织建设研讨会和市级组织建设研讨会情况进行了督查,听取了各地开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情况汇报。

民建浙江省委通报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在主委会议、常委会议及机关干部暑期读书班上,专门就会员涉嫌受贿案例做了情况通报,对广大干部进行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强调要加强对会内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担任政府领导职务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要积极探索会内监督制度建设,逐步建立会内监督的有效机制。

民建重庆市委监督委员会切实履行会内重大事项的监督职责,全程参与中国民主建国会成立旧址复建工程的招标、资金筹集、使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在机关公招、遴选工作人员的过程中,监督委员会参与了考试、考察和公示等关键环节,代行了机关“纪检”部门职责,充分发挥了监督作用,推动了市委会的机关建设。

民建咸阳市委监督委员会与市委委员及基层负责人签订了2015年勤政廉政责任承诺书,把勤政廉政责任落实到领导集体成员和基层第一责任人身上,同时将勤政廉政建设情况列为领导班子和支部主委在民主生活会上述职述廉的一项重要内容。

(七)加强经常性工作,改进工作方式,进一步提高规范化水平。中央监督委员会准确把握定位及职能要求,按照会中央部署,围绕重点任务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着力提高规范化水平。一是认真做好文件起草等相关工作。中央监督委员会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意见,并深入地方考察调研,了解会内监督的实际情况,搜集第一手资料,为文件的制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二是积极与有关方面加强联系,主动交换意见,取得支持和帮助。加强对地方监督委员会业务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印发情况通报,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对召开领导班子谈心会和述职评议情况进行摸底和统计,督促召开会议并切实提高会议质量。三是认真做好信访工作,畅通会内监督渠道。中央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充分发挥监督委员会工作的“窗口”、“桥梁”、“纽带”的作用,严格按照原则和程序处理来信来访共计762件次,对会员反映的有关问题,认真调查核实,积极协调解决,严肃会的纪律,维护会员民主权利。

一年来,在中央委员会的领导下,中央监督委员会立足实际,求真务实,大胆创新,会内监督迈出了新步伐,取得了新成绩。但我们还应清醒地认识到,会内监督仍然存在不少没有解决的老问题,随着形势发展又出现的一些需要面对的新问题:部分同志对会内监督重要性认识不足、信心不够,打牢会内监督思想基础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部分制度的可操作性不强;各地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存在;监督形式和监督手段相对缺乏,纪律处分程序尚未完善等等。会内监督工作任务仍然艰巨,责任愈加重大,需要全体监督干部尽忠职守,携手奋进,共同努力。

 

二、2016年工作重点

今年5月,中共中央召开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并颁布《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为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非常有利的条件。11月,中共中央召开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为今后一个时期内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学习贯彻中央这两次会议精神是本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会内监督工作要适应形势任务变化,围绕本会大局,着眼增进政治共识,更加注重开拓创新,更加注重健全机制,更加注重提高实效,把会内监督不断引向深入。

(一)重视教育,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对会内监督的思想认识。开展会内监督工作要坚持教育与监督并举、重在预防的方针。教育是会内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既要坚持日常的思想教育引导工作,又要及时结合国家大局、结合本会大事进行主题教育、专题教育,与时俱进,不断强化会内监督意识,夯实会内监督思想基础。各级委员会作为监督工作的领导机构,在推进会内监督中肩负着重要的责任,要切实发挥领导作用,把加强会内监督的思想教育和宣传放在重要位置,进一步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加强宣传教育在对象上要坚持两个方面。一方面要增强监督干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使监督干部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开展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真正关心会内监督工作。另一方面是要增强广大会员的民主观念,引导广大会员正确行使监督权利,引导他们把各种意见和建议通过正常的渠道依法理性地表达出来,为内部监督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

加强宣传教育在内容上要引导广大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正确认识和把握会内监督的性质和重点。我们的会内监督是民主党派的内部监督,重点是对会内各级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的监督;重点在对遵守会章、政治准则和各项制度的监督,促进履职尽责。要引导会员正确看待参政党会内监督和执政党党内监督的特点,准确把握会内监督的内涵和外延,更好地推动监督工作的开展。

加强宣传教育在方式上要注意多种形式相结合,尤其注重利用微信群、QQ群、互联网等现代化信息技术,逐步建立多种方式并用的信息公开体系,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

(二)严肃纪律,维护团结,为各级组织顺利完成换届工作保驾护航。从今年下半年开始,民建市级组织、省级组织和会中央将先后进行换届。这是本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搞好新一轮换届,对于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促进会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应当清醒地看到,换届期间往往是不正之风的易发多发期。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是各级监督委员会的重要职责。中央监督委员会及时印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提出了加强思想教育、严明纪律、严格执行换届程序要求,要求各级监督委员会认真履行会内监督机构的重要职责,在各级组织换届中发挥积极作用。

各级监督委员会必须把做好组织换届的监督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高度重视,提前部署,全程参与,严格遵守会章、《会内监督条例(试行)》,按照《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发挥监督实效。要密切关注思想动态,对换届过程中出现的带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予以高度重视,采取措施,及时跟进;派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组织换届大会,采取多种方式,化解矛盾,统一思想;对出现的影响换届工作的问题,及时与地方组织和有关方面沟通研究,并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妥善予以解决;要努力发挥会内监督的保障作用,为各级组织选出好班子、形成好风气、顺利有效完成换届工作保驾护航。

(三)深入学习,准确把握,推动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会中央开展会内监督工作以来,以《会内监督条例(试行)》为核心,先后制定了《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制度》、《中国民主建国会信访工作规定》、《关于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监督委员会委员联系省级组织工作的方案》等十余项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规章,初步建立起一个基本切实可行的制度体系。今年,为进一步推动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在深入研究讨论、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又出台了《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监督委员会关于对会内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民建中央关于建立健全省级组织领导班子述职评议会制度的意见》、《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三项对实际工作具有较强指导性的规范文件。

明年,中央监督委员会将把推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各省级监督委员会要将文件学习摆在重要位置,灵活采取多种措施,学习好、传达好、落实好文件精神。要增强责任意识和主动意识,加强对工作的研究。要更加准确把握各项政策规定,深化认识理解和实践运用。在各方面统筹安排的基础上,可以适时考虑举行对省级监督委员会委员的培训,促进委员们更好地知晓监督工作,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加大力度,不断创新,坚持理论和实践的探索。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和监督工作的不断深入,会内监督如何朝着机制更加完善、协调更加顺畅、重点更加突出、工作更加务实的方向发展,仍然需要各地方组织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为指导,勇于实践,探索会内监督的方法,丰富会内监督的手段,不断将会内监督引向深入。会内监督工作理论和实践的探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兼顾、量力而行、逐步推进。

中央监督委员会要认真学习执政党内部监督的丰富经验,结合民主党派特点,将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要多在具体措施的创新实践上想办法,多在将思想共识转化为具体成果的方式方法上出实招。要加大调研力度,及时总结推广地方组织创造的有益做法,注重实践创新、制度创新,进一步开展理论研究,形成符合本会自身特点的有效监督途径和方法,探索会内监督工作的新思路。

各级地方组织在为会中央的顶层设计积极建言献策的同时,应“不等不靠”,积极在现有框架下结合本地实际开展试点工作,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提升监督实效和水平。要按照全国会内监督工作研讨会的要求,在探索思路、创新方法时牢牢把握以会的章程为准绳,把握教育与监督并举、重在预防的方针,把握以严肃会纪会风、增进团结为目的三个重点。

 

各位委员、同志们,会内监督关乎会的自身建设和发展大局,对把本会建设为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2016年,中央监督委员会将在会中央的领导下,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及本会十大、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不断开创会内监督工作新局面,取得会内监督新成效,为促进会的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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