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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推进我省光伏扶贫工作的建议

大力推进我省光伏扶贫工作的建议

时间:2017-2-23 作者:执笔/李奕墙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太阳能是最具发展潜力的可再生能源。截止2015年底,我国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占全球的五分之一,是装机容量最多的国家。我省环境气候条件优良,光伏组件的发电效率约高于全国平均5%左右,紧邻经济发达地区,输电距离相对较短,水、火电装机容量大,便于调峰和充分消纳。我省虽然没有被列入全国试点省份,也未纳入全国光伏扶贫重点范围,但在盘县等地,也大胆进行了光伏扶贫的试点探索,总结了经验。在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努力,我省被纳入了全国光伏扶贫范围。目前,正在按国家要求,组织编制《贵州省光伏扶贫实施方案》。

    根据省外实施光伏扶贫的实践,这个扶贫项目的成功与否存在着政策、标准、模式选择和各部门配合形成合力等一些关键的条件限制。

为此,建议:

一、统筹规划,制定方案,稳步推进。立足我省资源条件,根据光伏产业扶贫的需要和财力、物力的可能,全省一盘棋,统筹规划,稳步推进。各市()、县区)按照宜大则大,宜小则小的原则,将适合建设的光伏电站和集中连片可安装屋面光伏的村寨分别筛选出来,对投资、建设、管理、分配等具体内容逐一落实,尽快形成可以实施的光伏扶贫方案。

二、政府推动,各方参与,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贵州省、地、县各级财政能筹集的扶贫资金或可用于光伏扶贫的资金有限,必须得到国家部委、政策性银行以及电网公司的支持,借助企业的力量,调动各地县乡特别是村民的积极性,整合资源,共同参与,才能取得实效。我省及各开展光伏扶贫的市(州)、县(区)政府应尽快成立领导小组。将有关部门、电网公司和开发银行省分行等纳入,统一部署、协调推进,形成合力。

三、出台文件,给予实质性支持。建议明确一个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共同起草贵州省推进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  针对资金资金、土地、接网等问题,由每个部门从自身实际出发,提出有针对性的支持意见,然后汇总形成统一的我省支持光伏贫工作的意见,调动企业和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我省光伏扶贫工作

 四、加强舆论宣传和跟进监管服务。为消除可能的误解,统一思想认识,让全社会了解和支持光伏扶贫工作,建议加大省内宣传的力度。同时,要建立光伏扶贫工程监管机制。对光伏扶贫工程招标建设、竣工验收、运营维护等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管和服务,保障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切实发挥应有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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