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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对贫困地区学前教育扶持力度的建议

关于加大对贫困地区学前教育扶持力度的建议

时间:2017-2-24 作者:执笔/黄懋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贫困地区由于经济基础薄弱,学前教育发展极不平衡,特别是山村幼儿教育成为全省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一块“短板”。建设乡村幼儿园,让山村孩子都能接受早期教育,成为当前实现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解决重大民生问题最现实、最紧迫的任务之一。目前,贫困地区农村幼儿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教育资源严重短缺,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二是由于贫困地区财政困难,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几乎处于空白,各级政府没有专项经费保障,没有满足基本办园条件的校舍维修改造和基础设施设备经费;三是师资严重不足,公办幼儿教师编制无法落实,民办幼儿教师工资无法保证;四是校舍短缺,公办幼儿园的建设没有列入校舍危房改造范围,没有新建校舍,办园设施不足。为了加快学前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提高农村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和教育质量,特提出扶持和发展贫困地区学前幼儿教育的对策及建议:

一、扩大乡村学前教育覆盖面。根据全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在每个乡镇都要建设1所及以上中心幼儿园。建议省教育厅进行督导检查,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同时要进一步扩大学前教育覆盖面,在乡镇中心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无法辐射到的偏远贫困行政村,实施一村建一所公办幼儿园,在行政村小学办一年制学前班,让每个儿童都能提前接受1-3年学前教育。目前,由于边远乡村小学生向中心乡镇聚集,原来的学校生源逐年减少,农村部分小学校舍闲置,建议充分利用农村小学的富余资源,在农村每个小学包括教学点设立学前班或幼儿园,逐步普及农村幼儿教育。

二、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纳入财政预算。我省学前教育经费投入逐年增加,2011年以来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已超过80亿元。但仍然不能满足我省农村学前教育的实际需要。建议我省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扶持力度,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将学前教育从义务教育经费中单列出来,避免学前教育经费被挪用占用,并固定且逐年提高整个学前教育经费占公共教育经费投入比例,把学前教育的经费投入、办学条件等刚性指标纳入对各级政府教育发展的考核指标。出台标准化建设制度标准,让各级政府共同承担建设任务。保证让乡镇中心幼儿园发挥辐射带头作用,引领农村学前教育发展,让每个农村幼儿都能接受学前幼儿教育。

三、配齐配足幼儿教师,稳定幼儿教职工队伍。建议严格按照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标准(1:8)的要求配备幼儿园教师。高度重视幼儿园保育员、保健医生普遍不足的情况,要适当提高保育员的工资收入。鼓励医科院校毕业生到乡村幼儿园工作,同时把乡村幼儿园保健医生纳入西部志愿者计划。要建立师资准入制度,从入口上严格把握质量。凡要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对于在岗幼儿教师,必须限期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方可继续从事幼儿教育工作。限期不能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予以调整或辞退。

四、将农村3-5岁入园幼儿纳入营养改善计划范围。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基础,建议我省对相对贫困的市、县给予专项经费扶持,对3—5岁农村入园幼儿学前教育经费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实行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实施营养干预,即每生给予每天3元钱的营养改善补助,建立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让所有农村幼儿园的幼儿与义务教育阶段的孩子一样享受同等待遇,从而保障幼儿身体健康成长。

五、加强安全、防疫、应急管理制度建设。要加强对乡村幼儿园安全知识、疫病防控、应急救援等方面的指导,完善工作制度。强制执行幼儿园晨检、消毒、食品留样、传染病预防等工作,杜绝各种安全事故、传染病的发生。并指导乡镇、村级幼儿园开展必要的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六、多措并举,加快推动乡村幼儿园建设。建议省教育厅出台鼓励办园的具体优惠政策,鼓励和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办园的积极性,采取政府补贴及购买服务的方式,扶持和引导民办幼儿园健康发展。补充壮大农村幼儿教师队伍,要保障民办幼儿教师与公办教师享受同等社会地位,多渠道为民办教师参加在职学习培训、提升业务素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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